覆水有散漫无聊的爱

人生不能没有歌


混邪cp人,觉得有意思就会点推荐。

不好看很正常没人喜欢也很正常,就像人和人一样,你写字也是如此。

持续掉粉中,谢谢你看我的文。

【铠花】遗书

铠花/遗书

大早上的极限摸鱼。

是七夕糖,信我!
赶着出门可能逻辑混乱,还ooc

要太丑了我回来重改(哭,虽然因为懒不太可能了













木兰亲启,

木兰,私下里我从没这么叫过你。虽然在长城呆的时间不算短了,甚至于我生命另一半有意义的的时光都是在这里度过的,但,你的名字我从来没能叫出口。




写到这里时,我才突然想起这是一封遗书,本应弃笔重写,但我想,既是遗书,也是人生最后一回了,我不怕心底里没说完的话被人取笑,我只怕有所保留。

而且,玄策给我笺纸的时候也只剩最后一张了。

除了长城,我早已是身无长物茕茕独立了,也没有什么确定的人能让我留下话了,就让我以书信的方式写完这封遗书吧。

那天,黄沙漫天,人影耸立中我早已失去了感知能力,嗅觉已经被血腥味剥夺,除了紧握手中的剑刃,重复着机械的砍杀,我的双眼目及,我的脑子里只有鲜红色。全是红色,红色的血,红色的剑,红色的魔种,红色的,她。

她冲入了我的战场,挤进我狭窄的视野中,魔铠在渐渐消退,我听见她说,长城需要我这样的人。

我这样的人?是我这样家破人亡,流浪无所,甚至连记忆都失去的人吗?

“你很强。”她很多次这样对我说。

但我,说来惭愧,我觉得在训练中跟她的对战我没有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胜利。

明明……


说起来我能这么顺利的使用汉语很大一部分都仰仗苏烈,我很感谢他,他在我的疑惑上也帮助了我许多。

但是果然我和攻城木还是有很大差距的,下次我和他喝酒,要是能在他豪迈的用手掌拍我的背的时候不感到胃里一阵翻腾就很好了。

如果还有下次的话。

有一次苏烈问我,“你看,那边是什么?”他指着南方,是我们共同守卫的地方。

彼时我们坐在长城的烽火台上,大漠的孤烟遥遥飘远,西落的太阳炽红浑圆却没有温度,从没有离我如此的近。

我说我什么也没看到,只能看见山和树的影子。

他哈哈大笑,随后站起来,目光放得极远,他说,看到山和树就对了。

“你看到了什么?”

“故乡的枫林和长安。”

然后他推推我,指了指远处一个小小的一团人影:“我猜那是守约来喊我们回家吃饭。”

果然,是大的那个长耳朵的百里。

百里做饭很好吃,我说的是年长的那个。

其实我一开始总是想不明白为什么我叫百里,会有两个人答应我,而且小的那个还会龇牙,有点像领地被侵占的小狼崽。

但是百里守约待人很温和,也细心,总照顾我的口味,我刚来的时候帮了我很多,让我很快的适应了长城的生活。

后来队长,木兰和我说要叫名字,不要百里百里的叫。果然情况之后就开始慢慢好转了。

其实我不是“不理人”,因为忘记了自己的名字,木兰给我起名叫铠。起初叫我,我总是不那么快能反应过来,等到我想回应的时候,大概已经错失机会了,因为语言的原因我又很难出口询问。于是,就成了那个样子。

小一点的百里,玄策发现这个事之后明显态度改变了,他开始在我身边做出符合他年龄的那些闹腾的事。

他似乎觉得我板着脸的样子很有趣,那好吧,我也满足他给我的设定。他在我身边吵闹的时候总让我想起……我可能存在的妹妹。

如果我的妹妹在我身边的话,也会活泼的跑来跑去一刻都停不下来吗?也会缠着我要我偷偷给她买心仪的小玩意吗?也会,也会这么爱自己的哥哥吗。

我拼了命想记起她的样子,可是我做不到。我只知道,我有一个妹妹,我就是知道。

我想她大概和我是一样的银发,应该是,长发?漂亮且可爱,还有一点小任性,倔强又不服输,剑术一流。

我想她是这样的,只是我想。

如果我死在沙漠里,我不后悔。我毕生追求的事物早已经遗失在半路,长城是我重铸的灵魂,为长城死,我不后悔。

我唯有两个心愿……不,一个。

若是这封信能到木兰手里,是再好不过了。如果在今后的日子里,要是能有万分之一的幸运能见到我的妹妹,请替我告诉她,我从没有后悔替她承担罪恶,我爱她。




这一战艰险,我知道。

昨夜里五个人坐在篝火旁,木兰那些话我手动一次听。我握住了她的肩膀,我情不自禁,她没有拒绝我,只是安静的让眼角湿润。

我的战友,我的队长,我的赐名者,我的新生,我的,爱慕之人。

有些话我一次都不曾说过,一起守夜的时光寥寥无几。我知道是她有意回避,这对我们都好。你不言,我不语,生活进行的顺利。

但有些事不是不去揭开就不会存在的,就像这些呼之欲出的感情。我还有话没有亲口对她说。

我甚至在不知道她是女人的时候,就开始特别的关注她了。

她的笑她的泪她的勇敢她的果断她的强大她在晨风中飘扬的长发她在夕阳下坚毅的背影,她对我说,长城需要你。

其实,我发现她是一个女人,是,是一个意外。



我来到长城不久,语言还没有那么熟练,经常一个人空闲的时候就跑到临近的集镇逛逛,听大街小巷的人吆喝,交谈。

有一次,我走着突然就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是木兰,她一个人提着一些东西,在一个小店前驻足。

我一看,是那种卖小饰品和珠宝的商店。她看了很久,老板娘温和的看着她,拿起那个红玉手镯说要送给她,感谢长城的英雄。

她说什么都不肯要,说这么贵重的东西,怎么能收下呢,而且守卫长城本来就是自己责任。

最后这个拒绝不了别人盛情好意的女将军居然像个小姑娘一样落荒而逃了。

我走上前去,问老板娘那个镯子多少钱,她看了我一会,“你是长城的那个异乡人吧?这个镯子我送你了。她是个好姑娘,我只要你一句话,好好对她。”

我愣住了,话到嘴边还没出口,她又说,我老早就看见你站在对面了,别傻站着了,快追去吧。

我握着那个镯子,心里五味杂陈。它成色很好,红得透彻而摄人心魄。我只觉得我手心烫的厉害。这样的纯粹,我如何能直视呢。


我找了一个小盒子把它装在里面,连同我多余的想法一起。就放在我的床头,我没给任何人看过。我想我应该等,至少是一个合适的时候。

有时候我会自私的希望她软弱一点,至少不冲得那么前。她总说她是队长,要身先士卒,她不怕死。可是我怕,我已经失去过一次了,我太怕再失去一次,我可能不再能承受得起了。

我承认我的自私,我甚至想用自己的自私绑架她。但我不能,她是长城守卫军的队长,是沙漠中开出的瓣菱花,她不会只是我的自私。长城比起需要我更需要她。

我只是憎恨让她痛苦让她流血的伤口,憎恨那些疯狂的魔种,憎恨那些叛乱的狂徒。

我只能尽我所能在风云变幻的战场上保护她,那些本应该在她身上的伤口,破裂在我身上时,我竟然不感到疼痛。

甚至于,她被我护在身下完好无损,只是我因为伤及脊椎挪不动自己的身体时,我看着她因为爆炸和烟尘满脸脏兮兮的样子,和她想抱着我起来又怕加重我的伤势急的眼泪都胡乱流着,用手一抹满脸糊得像花猫一样,我只想开朗的笑出声来。

我格外珍惜她不像她的所有时刻,虽然我知道这是不正常的,可是我控制不住自己。她太过坚强了,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是多余的,只有这种时候才能让我感受到实体。

要是能再多一点依靠队友,依靠,我,就好了。

明明……明明,是个女孩子。







“铠?铠!军号响了,没有时间磨蹭了!”

铠最后看了一眼这张纸,把它折好然后压在了床头的一个小盒子下。然后他又顿了顿,最终打开了那个盒子,掏出里面一个极好看的红玉镯子收进怀里。

他一打开门,迎面撞上呆在门外的花木兰,她身后是他们的队友们。

“这么久?在里面做啥呢?”

“哈哈哈哈哈哈说不定在给队长写情书!”

“玄策别瞎说。”


铠只是笑了笑,什么都没有说。

fin.


如果七夕快乐就在这里fin,吃刀可能会有下篇。一切都等我回来再说,再见我爱每一个看到这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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